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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大眾運輸使用道路優先及專用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交通通用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3 條
大眾運輸專用道候車站台就實際需求設置下列設施:
一、候車亭。
二、座椅。
三、大眾運輸資訊服務設施。
四、欄杆等乘客保護設施。
五、路面積水噴濺阻擋設施。
六、無障礙設施。
七、緩撞及車輛導引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