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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大眾運輸營運與服務評鑑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交通通用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4 條
主管機關辦理大眾運輸營運與服務評鑑,應依前條評鑑項目訂定評鑑執行要點,載明辦理方式、評鑑指標、計分方式、作業時程及相關書表等事項,公告後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