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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航港建設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交通通用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0 條
本基金年度決算如有賸餘,除商港服務費賸餘列入基金餘額外,餘依規定辦理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