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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發展大眾運輸條例施行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交通通用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7 條
本條例第九條所稱短收,指大眾運輸事業公告實施之全票票價與優待票價之差額。
前項短收,依大眾運輸事業提供之電腦票證資料計算之。但大眾運輸事業未設置電腦票證系統前,得依其檢具之原始證明文件為之。
第一項短收,中央主管機關未協調相關機關編列預算補貼前,得由主管機關納入各票種費率計算之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