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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交通作業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交通通用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3 條
本基金為預算法第四條第一項第二款所定之特種基金,編製附屬單位預算;下設民航事業作業基金、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鐵道發展基金、觀光發展基金、臺鐵局撥入資產及債務管理基金五個基金,編製附屬單位預算之分預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