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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土地開發配合交通用地取得處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交通通用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 條
土地所有權人依本條例第十三條第一項規定申請折算領回土地或建築物及其基地時,限以地價補償費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