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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交通事業人員獎懲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交通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3 條
獎勵分左列八種:
一、晉薪一級、給予獎章,並調升本資位較高職務,無職務可調升時,改
給一個月薪額之一次獎金。
二、晉薪一級,並給予獎章。
三、晉薪一級,並給予獎狀。
四、晉薪一級。
五、記大功。
六、記功。
七、獎金。
八、嘉獎。
前項第一款至第四款之獎勵,依交通事業人員考成規則專案考成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