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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交通部所屬事業機構人員購置住宅輔助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交通通用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0 條
依本辦法貸款購置住宅,借款人員仍得支領房租津貼。但購置住宅後離職(包括退休、亡故)者,於次月份停止支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