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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戰時交通電業設備及器材防護條例實施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交通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3 條
本辦法呈奉行政院核定後,由交通部、經濟部、國防部、內政部會同公布
施行。

(編 註:附件請參閱中華民國現行法規彙編 (83年5月版) 15741~
15752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