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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交通部鐵道局處務規程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處務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6 條
規劃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鐵道運輸路網之研擬、策劃及推動。
二、鐵道工程建設計畫之研擬、審查、報核、協調、管制及考核。
三、鐵道工程建設計畫相關運務作業之研擬、規劃及審查。
四、鐵道工程建設計畫之財務規劃、預算籌編、財源籌措與調度、相關基金調度管理及民間參與策劃。
五、鐵道工程建設計畫環境影響評估之研擬、規劃、報核、協調及追蹤查核。
六、鐵道工程系統計畫噪音振動之評估。
七、鐵道工程技術文件之管理及鐵道相關業務資訊化之配合。
八、與國內外學術機構、營運機構、其他鐵道相關機構之技術合作及交流。
九、其他有關鐵道規劃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