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加入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各區養護工程分局辦事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處務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6 條
勞安科掌理事項如下:
一、國道相關工程工地職業災害之調查、處理、防止及改善。
二、國道相關工程安全衛生、環境保護之管理及督導。
三、國道相關工程職業安全自動檢查計畫之研擬、執行、督導及追蹤。
四、國道相關工程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五、國道國家賠償案件之處理、統計及彙報。
六、環境影響評估與環境監測之規劃、執行、監督及追蹤。
七、其他有關勞安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