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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交通部公路總局公路人員訓練所辦事細則(107.01.23 訂定)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交通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3 條
本所設下列科、室、訓練中心:
一、培訓規劃科。
二、技術發展科。
三、證照檢定科。
四、道安輔導科。
五、秘書室。
六、人事室。
七、主計室。
八、訓練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