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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交通部觀光局大鵬灣國家風景區管理處辦事細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交通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7 條
遊憩課掌理下列事項:
一、觀光遊憩活動規劃、宣傳推廣及執行。
二、觀光遊憩活動之配合及支援。
三、遊憩解說設施之規劃、設計及製作。
四、觀光遊憩及解說推廣資料之編印。
五、旅遊服務、遊憩解說義工之培訓及管理。
六、政府出版品管理。
七、其他有關遊憩服務及解說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