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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交通部鐵路改建工程局南部工程處辦事細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交通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5 條
各工程隊任務如下:
一、依專業特性分別辦理電力、電務、號誌、測量及鋪軌。
二、規劃作業之勘查及測量。
三、工程設計及施工預算之編製。
四、施工計畫之研擬、評估及測量。
五、工程施工及監造。
六、施工期間有關行車安全及車站之協調處理。
七、工程災害之緊急處理。
八、工程竣工、驗收及決算。
九、工程行政業務。
十、其他有關系統工程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