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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高雄檢車段辦事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處務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8 條
經指派擔任客貨車電氣檢修業務之人員,負責辦理下列事項:
一、客貨車之電氣、空調播音、集中供電及機械設備事宜。
二、動力客車之車廂電氣、空調播音及機械設備事宜。
三、客貨車維修有關設備維護與保養及財產之管理事宜。
四、乘務員工指導及訓練事宜。
五、其他交辦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