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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高雄機務段辦事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處務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2 條
經指派專任政風業務之人員,負責辦理下列事項:
一、政風法令宣導事項。
二、員工貪瀆不法之預防、發掘及處理檢舉事項。
三、政風興革事項。
四、政風考核獎懲建議事項。
五、公務機密維護事項。
六、危害及破壞事項之預防及協助處理陳情請願事項。
七、政風督導小組規劃執行事項。
八、其他交辦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