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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新竹機務段辦事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處務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9 條
經指派擔任檢車業務之人員,負責辦理下列事項:
一、客貨車檢修。
二、行車事故搶修、復舊。
三、兼辦列車運轉行車事故調查。
四、客車清掃。
五、其他交辦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