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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電訊中心辦事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處務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8 條
經指派擔任勞工安全衛生室人員,負責辦理下列事項:
一、勞工安全衛生管理與檢查。
二、年度勞工安全衛生訓練計劃及執行。
三、職業災害處理。
四、勞工安全衛生管理資料蒐集。
五、安全衛生宣傳。
六、辦理勞工健康檢查。
七、轄區環境品質監測。
八、其他交辦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