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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花蓮機廠辦事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處務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5 條
工程組掌理下列事項:
一、規劃年度修車計劃。
二、每月修車進度之排定。
三、修車之工作命令單、考核、施工等管制。
四、相關單位委託代辦技術性工程事項。
五、進出廠車輛管制。
六、各工場修車業務協調、聯繫等事宜
七、修車外包業務綜理考核。
八、報廢車輛、改造車輛之審理。
九、修車人工及工具之管制。
十、配件委外修製之管控。
十一、其他交辦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