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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高雄機廠辦事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處務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8 條
人事室掌理以下事項:
一、組織編制、任免、遷調、銓審、動態有關事項。
二、考試分發及升資甄審有關事項。
三、獎懲、考成、服務、訓練、進修事項之擬辦事項。
四、緩召事項之申辦事項。
五、人事規章宣導、資料管理、登錄、建檔事項。
六、退休、撫卹、退撫基金事項之擬辦核轉事項。
七、差假、勤惰及平時成績考核擬辦事項。
八、各種表揚獎章請領之彙辦事項。
九、員工服務證、乘車證填發事項。
十、待遇及各項福利補助之審核事項。
十一、公、勞、全民健保之申辦事項。
十二、各項服務證明之製作及核發事項。
十三、其他交辦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