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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臺北機廠辦事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處務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8 條
勞工安全衛生室掌理下列事項:
一、安全衛生工作守則修訂、委員會議決議事項之執行追蹤。
二、安全衛生機具、設備自動檢查實施之督導、考核事項。
三、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劃、執行、督導、考核事項。
四、職業災害之調查、統計、處理及防止、改進事項。
五、安全衛生防護器具配置、使用、考核及宣導、督導事項。
六、勞工定期健康檢查與資料管理及追蹤異常事項。
七、作業環境之督導改善及建議事項。
八、實施安全衛生績效評估,提供勞工安全衛生諮詢服務。
九、關於醫療管理事項。
十、其他交辦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