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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辦事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處務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5 條
本局設局務會議,每週舉行一次,以局長、副局長、總工程司、主任秘書、副總工程司、各處、室、中心主管、專門委員組成之。必要時得指定其他有關人員出、列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