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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交通部花蓮港務局棧埠管理處辦事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處務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8 條
課長、場主任、倉庫主任承處長、副處長之命處理本單位事務。
其餘各級人員,各承長官之命,辦理應辦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