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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交通部臺中港務局棧埠管理處辦事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處務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7 條
綜合企劃課掌理事項如下:
一、各種會報彙辦及處務簡報製作事項。
二、施政計畫、工作考成、行政革新、為民服務及民眾陳情事項。
三、印信典守、文書流程管理、文書處理、檔案管理及文書保密事項。
四、財產管理、保險及變賣事項。
五、辦公室維護、公安、消防及使用管理事項。
六、動員準備業務配合事項。
七、財產物品、事務用品採購事項。
八、員工薪資及各項獎金核發、處理事項。
九、員工所得稅預繳申報事項。
十、其他不屬於各課、所、室之掌理事項。
十一、其他交辦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