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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交通部基隆港務局臺北港分局辦事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處務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6 條
工務課掌理下列事項:
一、港區整體規劃計畫之擬訂及工程概算之審核、編製事項。
二、重大及新建工程設計、變更修正及查勘擬議處理事項。
三、工程發包、簽約、施工督導、考核、驗收及決算等業務事項。
四、發包工程完工驗收證明書之簽發事項。
五、緊急災害搶救工程事項。
六、工程圖檔建立及管理事項。
七、工程技術諮詢事項。
八、施工預算之擬訂審核及登記保管事項。
九、其他交辦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