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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交通部基隆港務局蘇澳港分局辦事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處務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2 條
會計室掌理下列事項:
一、年度預算編製事項。
二、預算分配、執行及保留事項。
三、收支審核及記帳憑證編製事項。
四、採購及出租業務監辦事項。
五、補助款申撥、保留事項。
六、會計報告編製及辦理上級暨審計機關查核事項。
七、會計簿籍編製及會計檔案管理事項。
八、年度決算編製。
九、料帳處理事項。
十、現金及預算執行查核事項。
十一、統計業務事項。
十二、主計機構組織、主計人員之任免、遷調、考成(績)、考核、獎懲及訓練管理事項。
十三、其他交辦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