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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交通部基隆港務局棧埠管理處辦事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處務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8 條
各通棧(倉庫)掌理下列事項:
一、庫區設施維護及管理事項。
二、庫區各項作業申請書表單查核、簽證及結報事項。
三、裝卸作業督導及政令宣導事項。
四、裝卸作業勞工安全衛生業務督導事項。
五、裝卸作業違規案件處理事項。
六、現場意外及偶發事件處理事項。
七、存倉貨物(含廢棄物及地腳品)之收授、分嘜、歸堆及保管事項。
八、進倉貨物短卸、多卸及破件處理事項。
九、倉棧安全及庫區(含租賃區)環境清潔維護與督導事項。
十、租賃區之作業督導及出租設施之巡查管理事項。
十一、其他交辦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