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 script語法,恐影響到網頁的閱讀
跳至主要內容
:::
網站導覽
English
會員登入
小字型
中字型
大字型
Toggle navigation
整合查詢
整合查詢
最新訊息
中央法規
司法解釋
條約協定
兩岸協議
智慧查找
熱門詞彙:
刑法
、
職業安全衛生
、
勞基法
、
憲法
、
性騷擾
最新訊息
中央法規
司法解釋
條約協定
兩岸協議
綜合查詢
跨機關檢索
熱門法規
相關連結
網站導覽
English
會員登入
:::
現在位置:
首頁
中央法規
所有條文
條文內容
P
友善列印
加入資料夾:
儲存
確定
新增資料夾
管理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交通部基隆港務局棧埠管理處辦事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處務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7 條
勞工安全衛生管理課掌理下列事項:
一、釐訂職業災害防止計畫、緊急應變計畫、並指導有關部門實施事項。
二、規劃、督導各部門勞工安全衛生稽核及管理事項。
三、規劃、督導安全衛生設施之檢點與檢查事項。
四、規劃、督導有關人員實施巡視、定期檢查、重點檢查、危害通識及作業環境測定事項。
五、勞工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健康及管理事項。
六、督導勞工疾病、傷害、殘廢、死亡等職業災害之調查處理及統計分析事項。
七、實施安全衛生績效管理評估,並提供勞工安全衛生諮詢服務事項。
八、其他交辦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