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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交通部基隆港務局棧埠管理處辦事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處務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6 條
機工課掌理下列事項:
一、機工具管理維修業務之規劃與督導事項。
二、機具整修購置之審查與管考事項。
三、機具維修保養追蹤管制及協助處理事項。
四、材料採購招(發)標及施工預算、決算、審核、竣驗等事項。
五、危險性機具定期申請檢驗之督導與協調事項。
六、其他交辦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