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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交通部高雄港務局港埠工程處辦事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處務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5 條
營建課掌理下列事項:
一、新建工程施工管理及驗收事項。
二、新建工程預算書擬訂、發包(含維護工程)、施工管理及驗收事項。
三、港工作業許可證分派查驗事項。
四、新建工程採購契約規定有關工地現場環境污染防制督導事項。
五、其他交辦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