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加入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交通部公路總局辦事細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交通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5 條
新工組分設四科,各科掌理事項如下:
一、施工科
(一)工程施工考核及督導、變更設計及工期展延相關作業(文件)審核
等事項。
(二)單項工程當年度計畫之審核、年度工程經費之審核、工程經費執行
控管等事項。
(三)查核金額以上開工報告、竣工驗收、工程決算、竣工報告之審核等
事項。
(四)上級及審計單位有關施工進度核復之處理等事項。
(五)其他交辦事項。
二、工事科
(一)公路新闢及改善工程預算之編製與審核、工程發包作業等事項。
(二)建築工程預算之編製與審核、工程發包作業、竣工驗收及結算等事
項。
(三)工程契約之訂定與修正,政府採購事項相關法規之擬訂及解釋等事
項。
(四)所屬工程單位有關政府採購法規及相關規定之教育訓練事項。
(五)其他交辦事項。
三、設計科
(一)查核金額以上之工程勘查及設計審核事項。
(二)查核金額以上委託服務費之委託設計案核定事項。
(三)委託設計服務工作投標須知擬訂及修訂事項。
(四)委託設計服務評選辦法擬訂及修訂事項。
(五)工程委託設計契約範本擬訂及修訂事項。
(六)工程設計規範、規格之研訂、工程標準圖之修訂等事項。
(七)都市計畫變更案件事項。
(八)新材料及新工法之採用事項。
(九)其他交辦事項。
四、勞工安全科
(一)勞工安全衛生作業標準之研訂、計畫審核、經費執行與控管等事項

(二)「交通、安衛、環保施工說明書」及「工地交通、安衛、環保稽查
作業暨獎懲要點」之修訂等事項。
(三)勞工安全衛生與工地環保督導及環評追蹤考核事項。
(四)各種勞工安全衛生教育訓練、研習、觀摩作業之執行事項。
(五)其他交辦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