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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交通部臺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辦事細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交通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5 條
業務組分設三科,各科掌理事項如下:
一、財務科:
(一) 國道基金財務計畫修訂之研擬事項。
(二) 國道基金資金管理、運用、查核事項。
(三) 國道基金短、長期資金籌措及償還事項。
(四) 國道建設、營運計畫之財務收支規劃及審議事項。
(五) 通行費費率之研擬、調整事項。
(六) 其他交辦事項。
二、稽核科:
(一) 收費作業規章之研擬修訂事項。
(二) 收費作業之規劃及督導考核事項。
(三) 收費站年度概算編製之彙整及審核事項。
(四) 收費票證之管理事項。
(五) 其他交辦事項。
三、營運科:
(一) 服務區營運管理作業規章之研擬修訂事項。
(二) 服務區委外營運管理及督導事項。
(三) 服務區、路側停車場營運設施規劃之審核及督導事項。
(四) 加油 (氣) 站營運管理及督導事項。
(五) 其他交辦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