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 script語法,恐影響到網頁的閱讀
跳至主要內容
:::
網站導覽
English
會員登入
小字型
中字型
大字型
Toggle navigation
整合查詢
整合查詢
最新訊息
中央法規
司法解釋
條約協定
兩岸協議
智慧查找
熱門詞彙:
刑法
、
職業安全衛生
、
憲法
、
勞基法
、
性騷擾
最新訊息
中央法規
司法解釋
條約協定
兩岸協議
綜合查詢
跨機關檢索
熱門法規
相關連結
網站導覽
English
會員登入
:::
現在位置:
首頁
中央法規
所有條文
條文內容
P
友善列印
加入資料夾:
儲存
確定
新增資料夾
管理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廢
交通部電信總局臺灣中區電信管理局辦事細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交通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8 條
通信處掌理左列事項:
一、傳真、無線叫人、行動電話、電傳視訊等通信訊務管理事項。
二、人工制長途電話交換及電話查號之作業處理事項。
三、話務預測、設計、品管、觀察、局間中繼電路調度及網路管理等作業
處理、資料彙編事項。
四、公用電話作業處理事項。
五、海岸電台通信業務之作業處理事項。
六、電信器材進、出、轉口證照業務之核發、管理、研擬、執行及船舶電
台查驗,專設有線電話案件之承轉等事項。
七、本區人工制長途電話、電話查號、話務設計品管、公用電話、海岸通
信作業之規劃、管理、督導、考核、改進事項。
八、通信部門年度計畫、預算之編擬、控制及通信器具、物料之請購、分
配、調度事項。
九、通信保密之辦理,防護措施與支援軍事通信作業之協辦事項。
十、通信業務工作人員專業訓練之會辦事項。
十一、其他有關語音及非語音通信訊務管理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