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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交通部電信總局臺灣北區電信管理局辦事細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交通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7 條
線路處掌理左列事項:
一、線路建設工程施工及線路維護、零星增援、改良及遷移桿線等之規劃
、管理、驗收、檢驗、督導、考核及審擬事項。
二、線路改進之規劃、管理、統計、分析、研究事項。
三、用戶障礙申告之受理、機線障礙之測試及派修、用戶電話設備之查修
及整修事項。
四、線路擴充維護、應變搶修、零星增援、改良及遷移桿線、大樓佈纜等
建設工程施工事項。
五、用戶電話設備裝、拆、移、換機工程之設計及施工事項。
六、電信線路設備年度用料預算之編擬事項。
七、挖路連絡作業之督導及聯繫協調事項。
八、電信線路工程發包作業管理、督導、考核及執行事項。
九、長途網路之有線傳輸線路、國內公眾電報及真蹟電報非載波線路、國
內數據電路等之施工維護事項。
十、線路明細資料之製作、管理、研究改進事項。
十一、電路線路工作人員之調度及專業訓練之會辦事項。
十二、其他有關電信線路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