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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交通部電信總局臺灣北區電信管理局辦事細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交通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0 條
資料處理處掌理左列事項:
一、本區及中南區營業工作及報話費處理電腦作業規劃、設計事項。
二、本區及中南區營業量及營業收入電腦作業之系統分析、程式設計及維
護事項。
三、本區各項電腦終端及附屬設備之管理、操作、維護事項。
四、本區及中南區營業量及營業收入電腦作業各項輸出入資料之管制,帳
單、報表之分送及查詢受理事項。
五、本區用戶共同資料庫之規劃、建立、管理等事項。
六、其他各單位委託辦理之各項電腦作業事項。
七、營業工作電腦作業人員之培育訓練、調配運用事項。
八、大台北地區營業收入之進帳、催費、停話、復話、查詢處理、欠費追
收、呆帳陳報及業務量與營業收入之統計、分析事項。
九、各轄局帳務處理工作之監督、考核事項。
十、其他有關資料及帳務處理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