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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交通部電信總局電信研究所辦事細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交通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4 條
人事室掌理左列事項:
一 組織編制、預算員額之研擬審核、編報事項。
二 人力規劃、人才儲備及其運用事項。
三 人員任免、遷調、升資、退休、資遣、撫卹事項。
四 薪給、待遇、考勤、差假、加班事項。
五 考成、獎懲、表彰事項。
六 人員訓練、進修事項。
七 人事資料之登記、管理及資歷證明之核發事項。
八 參加公保、勞保事項。
九 有關福利、互助、體育、康樂之規劃、輔導事項。
十 兵役緩召事項。
十一、公務機密維護及洩密案件查處事項。
十二、保防教育、宣傳事項。
十三、安全防護事項。
十四、電信警衛分隊勤務之執行、督導事項。
十五、政治風氣調查事項。
十六、忠誠調查、員工升遷、調訓及出入境案件之查核等事項。
十七、其他有關人事業務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