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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交通部觀光局辦事細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交通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43 條
公文送達發文人員後,應即發出,會簽公文,應視同速件處理,重要或繁雜案件,其期限應專案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