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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交通部中央氣象局辦事細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交通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5 條
組長(主任)承長官之命處理組(室、中心)業務,其權責如左:
一、主管業務之規劃、執行、領導、監督、考核等事項。
二、主管業務依權責規定之核議或核准。
三、主管業務文稿之審核及授權文稿之代判。
四、所屬人員任免、考核、獎懲等之擬議及其工作之分配。
五、主管業務之接洽及協調。
六、重要公文之擬辦。
七、各項會議之出席或主持。
八、其他交辦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