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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臺灣南區郵政管理局辦事細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交通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4 條
依分層負責之規定處理公務,如遇臨時特別案件必須為緊急處置時,各科
室主管得依其職掌先行處置補請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