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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臺灣北區郵政管理局辦事細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交通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5 條
本局為便於業務上之聯繫與檢討,每月定期舉行局務會報一次。必要時並
得由局長臨時召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