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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交通部郵政總局設計考核委員會辦事細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交通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6 條
管考科職掌如左:
一、列管案件之擬訂、管制考核及追蹤事項。
二、目標管理項目之擬訂、管制考核及有關表報之造報事項。
三、郵政業務年度工作考核報告之彙編、實地查證及報告事項。
四、管制考核資料之整理分析及保管事項。
五、工作考核及查證案件之評審、獎懲擬議事項。
六、工作衡量之擬訂及管制考核事項。
七、責任中心績效評核標準之擬訂及評分事項。
八、其他有關業務管考及交辦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