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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郵政儲金匯業局辦事細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交通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7 條
壽險處職掌如左:
一、壽險業務發展計畫及經營目標之擬訂事項。
二、推展壽險業務之策劃、督導及考核事項。
三、壽險業務處理規章、應用單式訂製及修改之審議事項。
四、各郵區壽險業務憑證、帳目、表報之審核彙計事項。
五、壽險保險費率及積存金之研議計算事項。
六、壽險招攬佣金給付辦法及保單質押借款利率之研討及調整事項。
七、壽險投保要約之審核及簽發保單暨保費收據事項。
八、壽險業務營運資料之統計分析與經營績效之檢討事項。
九、壽險業務檔案之整理保管及註銷事項。
十、壽險業務規章之解釋及資料蒐集整理事項。
十一、壽險業務之行銷及市場調查分析事項。
十二、壽險業務使用設備之策劃及組織、員額研議事項。
十三、壽險給付及契約變動案件之審核事項。
十四、壽險經辦人員培育訓練之擬議事項。
十五、其他有關壽險業務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