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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郵政儲金匯業局辦事細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交通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0 條
人事室職掌如左:
一、員工任免調遣之擬議事項。
二、員工名額增減之審核及登記事項。
三、員工訓練、實習、堷育、進修事項。
四、員工退休、撫卹事項。
五、員工考勤及差假事項。
六、員工考績、獎懲、表彰事項。
七、公務人員保險及勞工保險事項。
八、員工待遇、福利互助及體育、康樂事項。
九、人事資計登記、管理及人事證明核發事項。
十、員工申請出入境證之核轉事項。
十一、人事資料之蒐集及統計事項。
十二、人事革新、政風督導及人事查核事項。
十三、其他有關人事業務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