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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交通部郵政總局辦事細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交通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6 條
聯郵處職掌如左:
一、國際郵件業務之規劃及推進事項。
二、國際郵件運輸之規劃事項。
三、國際郵件資費之擬訂事項。
四、國際郵件雙邊或多邊協定之商訂事項。
五、國際郵件運費、轉運費、寄達費及分攤費之稽核結算事項。
六、國際郵政會議之參加或主辦事項。
七、國際郵盟出版物及文獻史料之處理事項。
八、國際郵務章約及細則之翻譯、出版事項。
九、國際郵件之查詢及補償事項。
十、其他有關國際郵件業務之處理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