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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交通部處務規程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處務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8 條
公共運輸及監理司掌理事項如下:
一、道路交通管理之規劃、督導與法規訂修及解釋之擬議。
二、公共運輸發展之政策規劃及督導。
三、鐵道運輸、汽車運輸及公路監理業務之督導。
四、車輛管理、駕駛人管理政策之規劃與法規訂修及解釋之擬議。
五、車輛型式安全審驗、監理檢驗、安全性調查召回改正及車輛牌照核發業務之督導。
六、駕駛人訓練、考驗及駕駛執照核發業務之督導。
七、其他有關公共運輸及監理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