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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處務規程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處務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9 條
規劃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國道興建與改善建設計畫之編擬報核、可行性研究及規劃設計。
二、國道工程設計原則、規範、規格之研訂與新材料及新工法之採用。
三、國道噪音防制之改善。
四、橋梁結構工程之規劃及設計。
五、隧道與大地工程之規劃及設計。
六、國道工程之測量、調查、路工、排水與水土保持及營運期間之環境監測。
七、國道工程環境影響評估之編擬、報核、追蹤、督導及考核。
八、環境永續發展及生態工程之規劃。
九、氣候變遷調適及因應事項之推動。
十、其他有關國道規劃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