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加入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交通部公路總局公路人員訓練所組織規程(99.12.07 訂定)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交通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4 條
本所各職稱之員額,另以編制表定之。
各職稱除人事及主計人員職稱之官等職等,依職務列等表之規定外,其餘
職稱之資位,依交通事業人員資位職務薪給表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