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加入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交通部公路總局公路人員訓練所組織規程(99.12.07 訂定)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交通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 條
本所掌理下列事項:
一、汽車交通安全、專業技術之訓練、檢定及公路人員之訓練。
二、汽車駕駛人、公路人員之考驗及檢定。
三、訓練教材、機務技術之研發及製作。
四、與汽車產業界、學術界、政府機關之協調合作及技術交流。
五、其他訓練相關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