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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國營國際機場園區股份有限公司設置條例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組織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9 條
機場公司成立當年度創業預算,依預算法第八十五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辦理,該創業預算並應於公司成立四個月前送立法院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