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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餐旅服務總所暫行組織規程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交通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 條
本所設各課、室,分別掌理下列事項:
一、業務課:業務計劃、改進、督導、考核、品質檢查及成本查定等事項

二、供應課:委銷、簽約、審核、倉儲、調配等事項。
三、總務室:文書、事務、出納、產業、保管、福利及其他不屬各課之事
項。